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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7大港口发布危险货物出口新规!货主、货代们出口危险品需多加注意!

  • 作者:Alvin
  • 来源:HKSG-GRUP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10-19

危险品出口一直被严格管控,不仅中国如此,国外港口也是如此。近日,据悉,国外7大港口先后发布最新的对于危险品出口的规定,有危险品出口的外贸企业以及国际货运代理需多加注意。

德国汉堡、荷兰鹿特丹港口

德国汉堡、荷兰鹿特丹这两个港口规定,所有进出该二港的危险货物的包装、标志、危规编号等都必须符合《国际海运危规》,货物外包装表面必须印刷有危规规定的包装标记,如:1A1/Y。

泰国曼谷港口

泰国曼谷港口规定,凡进入该港卸货的易燃、易爆的270种全危险品必须在船边直接将货提走,其它上千种半危险品必须在船舶卸货后三天内将货提离港口。

菲律宾马尼拉港口

菲律宾马尼拉港口规定,下列危险货物必须在船边卸交收货人:冰醋酸、活性炭、磷酸、双氧水、保险粉等。因此,上述货物的提单上必须列明收货人的详细名称、地址和电话、传真号。

蒙巴萨、坦噶、达累斯萨拉姆


蒙巴萨、坦噶、达累斯萨拉姆三港口当局均规定,所有危险货物收货人均需在船边直接提货,同时在提单上加盖有关条款。

另外,有外贸小伙伴提到,危险品出口卡塔尔也面临类似局面,不论危险品种类,到港后货主需要立即前往港口提货。

因此,提醒危险品出口相关单位,留心目的港海关、码头、堆场等部门的最新通知,否则,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