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!20180101起放箱单证费”将统一向相应订舱代理收取!
- 作者:Alvin
- 来源:HKSG-GRUP
- 发布日期:2017-12-21
自 2018 年 1 月 1 日零时离泊的班轮开始(以实际船舶开航时间为准),所有“放箱单证费”将统一向相应订舱代理收取。
具体费率如下:人民币 30 元/箱/次
即,以集装箱为单位,每打印一次“放箱小票”,收取以上费用一次。
具体费率如下:人民币 30 元/箱/次
即,以集装箱为单位,每打印一次“放箱小票”,收取以上费用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