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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!20180101起放箱单证费”将统一向相应订舱代理收取!

  • 作者:Alvin
  • 来源:HKSG-GRUP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12-21


自 2018 年 1 月  1  日零时离泊的班轮开始(以实际船舶开航时间为准),所有“放箱单证费”将统一向相应订舱代理收取。

具体费率如下:人民币 30 元/箱/次

即,以集装箱为单位,每打印一次“放箱小票”,收取以上费用一次。